臺南大學校園汽機車停車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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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機車停車證申請說明
一、 為更有效管理本校教職員工專用機車停車場(以下簡稱本停車場),改善停車空間,實施機車出入以電子標籤(以下簡稱E-tag)感應開啟柵門之改進措施。
二、 本停車場提供本校教職員工、工讀生、專案助理、兼任教師公務使用,由事務組統一提供自行張貼於車前端適合感應區,一人一張限本人使用。離職時須繳回事務組始能完成離職手續。退休教職員工有實際需要者,準用之。
三、 請遵循車行方向行車及規定位置停放,違規停放將進行拍照存證,並張貼違停情形通知改善,二次違規停放即進行停權或撕除E-tag感應條。若因而阻礙交通者由總務處事務組派員移動車輛,因移動而有車輛損壞情形時需由車輛使用人自行負責修護。
四、 本校外包廠商員工以及保全人員因公務須進入本停車場,則由事務組統一處理,惟申請E-tag需繳交工本費新台幣壹佰零伍元整。
五、 本措施實施後除活動參與貴賓核准停放之機車出入外,保全人員不再提供開啟柵門服務。
六、 腳踏車不從機車出入口進出,另闢雅音樓旁通道由校園內出入,規劃腳踏車車位停滿時勿占用機車格停放,違規停放將進行拍照存證後予以移出,如整體違規停放嚴重時由總務處視違規情況公告取消本停車場內腳踏車停放區。
七、 若有更換車輛或E-tag毀損須重新申請時,均須繳交工本費新台幣壹佰零伍元整。繳交之工本費均不予退還。
八、 停車申請、E-tag協助張貼等相關措施將由總務處統一公告。